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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辞职是否必须经过用人单位批准同意

来源:冯绍锋律师
发布时间:2020-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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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常有劳动者咨询问到一个问题是自己向辞工但是单位不批准不同意,员工要辞职是不是必须经过企业批准同意才可以?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企业无过错劳动者主动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另外一种情况是因企业有过错劳动者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无论是劳动自己原因主动解除劳动关系还是因企业过错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只需要向企业进行书面通知即可,不需要经过企业批准同意才可以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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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冯绍锋
  • 执业律所:广东奥纪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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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442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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